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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把农村“留守孩子”当根草

2000-01-23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江南秋晚

改革开放的大潮既解放了城市生产力,也唤醒了沉睡多年的农村的广阔土地。一些农村夫妻放下卷着的裤腿,挤上火车、轮船,和其他人一起涌进都市,把尚在读书的孩子留在家,这些农村“留守孩子”的境遇不容乐观。

天赋极高的小明,小学三年级时因在全县数字竞赛中获得满分,被全校师生誉为“天才”。然而他的父母双双到珠海打工去了,留下他与年逾古稀的外婆生活在一起,他常饿着肚子去上学,放学回家,一看床上的外婆正在痛苦地呻吟,只好动手烧饭喂完外婆,自己再吃上几口。孩子的精力是有限的,学习成绩在一天天地滑坡,在四年级他不得不留级复读。小明见升学无望,撕掉课本,离开了学校。

15岁的小琦已有了生活自理能力,父母一年前双双外出打工,每月给他寄380元钱,让其自理。他交了一外号叫“鲁猴子”的“朋友”,学会了抽烟、喝酒,成了乡村“小拉兹”,最后被判劳教三年。

到城市打工挣钱,本无可厚非,但安排好年幼的孩子是必须优先考虑的问题。钱任何时候都可以挣到,但孩子学习耽误了,身心上受到伤害,他们给你唱的将是“有妈的孩子象根草”了。

(《中国教育报》1.16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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